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即备案主体)在阿里云备案系统有过成功的备案,现在我司有新的网站,且网站域名未进行备案,则需要做新增备案。
如您之前在我司购买过网站,并在2017年1月之前在原阿里云ICP代备案系统中做过备案,请您先登入原备案系统(beian.gein.cn)将原来的备案信息导入到新的阿里云备案系统(beian.aliyun.com)后再新增备案,具体流程为:
(1)使用您的阿里云账号登录阿里云 ICP 代备案管理系统(beian.aliyun.com) 后,单击页面右上角导入备案信息按钮。
(2)单击导入信息继续备案
(3)输入原备案平台的备案账号及密码进行备案账号验证,验证成功后即可将备案信息导入新平台。
如备案信息已在新备案系统中,则可直接登录进行备案。
操作步骤:
1、登录阿里云备案系统(beian.aliyun.com)
2、单击增加网站。
如果页面上没有显示增加网站按钮,原因可能是您的备案主体下有其他进行中的备案订单。您可以放弃进行中的备案订单或待未完成的备案订单通过管局审核后,再进行新增网站备案。
3、确认主体信息,信息无误,单击信息准确,继续下一步。
若主体信息不符,单击变更主体信息进行信息修改(修改主体信息时无法增加新网站)
4、产品验证
产品不同,验证方式也不同。(请联系备案专员进行产品验证)
5、填写网站信息
网站内容若包含前置或专项审批内容类型中的类型,需先咨询备案所在省主管部门。若不包含相关类型内容,则不填该项。
6、上传备案资料(如公司营业执照、主体负责人身份证件、网站负责人省份证件、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等),然后单击提交备案。
请在上传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栏中下载对应的真实性核验单模板。
7、网站负责人拍照核验
初审通过后,可在办理拍照页面申请幕布。收到幕布后,自行拍照并上传照片审核(拍照时,请避免身着红色或蓝色上衣)。
8、手机号码短信核验。 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 7 省市为工信部要求的手机号码短信核验试点省份,用户需完成手机号码短信验证后,备案申请才能成功提交管局审核。其他省份暂无短信核验要求。
备案申请信息成功提交管局系统后,管局审核一般为 3 - 20 个工作日。
管局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查看备案进度或备案信息,请登录阿里云备案系统查看。
管局审核通过后,将您的域名指向我司网站,开通网站访问即可。